據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 中國人民大學近日確認,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因涉嫌違法違紀接受調查,教育學院執行院長胡娟也被免職協助調查。這一事件與“名校”“招生”“被查”等關鍵詞聯繫起來,引發了公眾對高招問題的質疑。
   記者調查發現,高招腐敗案件近年來呈多發趨勢,自主招生、補錄及調換專業三個環節已成為腐敗的“重災區”。讓自主權在“陽光”下運行才能有助於實現多元選才的改革目標。
   2010年,吉林省教育廳原副廳長、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於興昌在學生擇校、考試錄取、調換專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953萬元,法院最終判處其無期徒刑;2012年,遼寧省招辦兩名幹部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,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;幾年前,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試院監察處原副處長譚博文等,將69名未上線考生“弄進”大學。279萬元受賄金額中,大部分為“點招”所得……
   東部某院校工作人員坦承:“‘點招’也是隨行就市,由於今年點招指標下降,一個名額已經由去年30萬元漲到了100萬元。”一位211高校負責人則坦言,對於主管領導來的照顧某考生的“條子”,學校只能通過自主招生的途徑將其錄取。
   吉林省教育廳原副廳長於興昌的眾多受賄記錄中,大部分皆與考試錄取、調整專業有關,其第一筆受賄就來自於幫助一個學生調換專業收取了1萬元錢。業內人士透露,調換專業早就漲價了,少則幾萬元,多則十餘萬元。
   近年來,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時有發生。個別高校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“緊密配合”的腐敗行為令人憂心。在今年新生開學時,地方教育主管部門要求高校將採取比對錄取照片、電子檔案、身份證、錄取通知書等措施審核新生的入學資格,嚴防冒名頂替學生入學。
   “根除高校招生環節的‘黑幕’,需‘猛藥’醫治,良方就是關鍵信息要公開。”南京師範大學教科院副教授殷飛表示,對高校賦予更多自主權利的同時,更要對其相關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管。  (原標題:招生辦成“肥缺” 自主權變“特權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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